壹、身安樂行:
經文說:「一者安住菩薩行處親近處,能為眾生演說是經。」經文「行處」是指依無生理而實踐之處。「親近處」是指親近修習近於無生法忍之處。這「行處」與「親近處」二處,皆各有事行與理行二種行,若能理事融通,真俗無礙,則弘法利生,處處安樂。
一、菩薩行處:
(一)事行:經文:「文殊師利,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行處?若菩薩摩訶薩住忍辱地,柔和善順而不卒暴,心亦不驚。」
菩薩行處之事行,首先要安住忍辱地。《心經要解》說修安忍有三種:
①耐怨害忍:雖受他人加害,心安忍不動,無報復心。
②安受苦忍:外境種種逼迫,如水火刀杖,貧病寒熱,眾苦所逼,皆安然忍受。
③諦察法忍:這是以清淨智慧心,審諦觀察一切外緣一切相,全是因緣和合所生法,體性是空,故一切相全是虛幻相,無有真實。真實性空中,無忍苦者、傷害者及一切苦可得,這是智慧法忍,能到波羅蜜彼岸。
如是修以上三種忍,於一切境界能安忍不動,是名住忍辱地,故行者能調柔安和善順,在剛能柔,在逆能順,心鎮定而不驚動急躁,涉俗說法而無礙。
(二)理行:經文:「又復於法無所行,而觀諸法如實相,亦不行,不分別,是名菩薩摩訶薩行處。」
所謂「於法無所行」,《法華經易解》說:「不著能行與所行之相,雖行而實無所行。」這是說,若有能行之我,則是我執;若有所行之法,則是法執,「於法無所行」,無能無所,我法二空,雖行而實無所行,這才與「諸法真如實相」相應,方是真實之行。若執有所行則是凡夫著有邊;若執無所行,則滯於二乘之偏空邊,不能廣行利益眾生之事。故行而無行,無行而行,不住兩邊,行與不行,平等不二,如是中道之行,無行與不行之分別,這才是菩薩智慧行處。
二、菩薩親近處:
(一)初親近處:初親近處以事行為主,共有十一親近處,前十種是戒法,第十一為修定,說明如下:
①遠離豪勢:經文:「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親近處?菩薩摩訶薩不親近國王、王子、大臣、官長。」不應親近非弘護佛法的國王、王子、大臣、官長,這是恐倚附大勢力人,而失正道。
②遠離邪見人及邪法:經文:「不親近諸外道,梵志、尼犍子等,及造世俗文筆,讚詠外書,及路伽耶陀、逆路伽耶陀者。」不應親近在家梵志與出家尼犍子之外道,及造作世俗文章,稱讚歌詠外道典籍,也不親近主張物質享受的「路伽耶陀」,及惡論的「逆路伽耶陀」等邪見人,恐受其影響而迷失正理。
③遠離兇險戲:「亦不親近諸有兇戲,相扠相撲,及那羅等種種變現之戲。」不應親近有兇險的表演,互相打鬪的相撲,角力比賽的那羅,及魔術變現的幻術等,這是恐心神散逸,而失道業。
④遠離屠宰業:「又不親近旃陀羅,及畜豬羊鷄狗,畋獵漁捕諸惡律儀。如是人等,或時來者,則為說法,無所希望。」這是以慈悲心故,不親近以殺生為業的旃陀羅,及畜養豬羊雞狗,打獵野獸,漁捕魚蝦等一切殺業因緣的惡律儀。如是等人,或來時則為他們說法,教導回惡向善,但不可存有利養希求之心。
⑤遠離二乘眾:「又不親近求聲聞比丘比丘尼、優婆塞優婆夷,亦不問訊。若於房中、若經行處、若在講堂中,不共住止。或時來者,隨宜說法,無所希求。」這是為了薰修大菩提心故,不應親近求聲聞小果,不發大心的比丘比丘尼,在家男女眾,不向他們問訊,也不和他們共住同處。他們或來時,可隨順機宜為之說法,不存利養希求心。
⑥遠離欲想:「文殊師利,又菩薩摩訶薩,不應於女人身,取能生欲想相而為說法,亦不樂見。若入他家,不與小女、處女、寡女等共語。」由於欲想最傷害菩提心,為遠離欲想,不應在女人身上,生起情欲的想相而為之說法,而且不樂與女人相見。若有因緣入女人家,不與未嫁的小女、處女或寡女,在一處單獨共語。
⑦遠離不男:「亦復不近五種不男之人,以為親厚。」不應接近會引起亂性敗德,五種不男之人。《法華經易解》說:生來就沒有男根的叫「生不男」;以刀閹割的叫「犍不男」;見他人行婬,男根勃發,而無根用,叫「妒不男」;遇男則變女,遇女則變男,叫「變不男」;半月為男,半月為女,叫「半不男」。《法華經會義》說,這五種不男之人乃「宿造惡業,今感惡報,不任載道,非佛法器,故名重難,不得出家,亦不應親厚。」
⑧遠離危害:「不獨入他家,若有因緣須獨入時,但一心念佛。」為避免遭危害,不獨自一人入他家,若有因緣獨入時,但一心念佛,則障難悉除。
⑨遠離譏嫌:「若為女人說法,不露齒笑,不現胸臆,乃至為法猶不親厚,況復餘事。」若為女人說法,要威儀謹嚴,不露齒笑,衣不袒胸,乃至雖為說法,猶不與之親厚,這皆是為了遠嫌避疑,不令增其不善心。
⑩遠離畜養年少:「不樂畜年少弟子、沙彌、小兒,亦不樂與同師。」《法華經會義》說:「少年之人,習性未定,自畜則妨修正業,同師則擾亂請益。」
⑪好修禪定:「常好坐禪,在於閒處,修攝其心。文殊師利,是名初親近處。」《法華經會義》說:「常好坐禪,是修定之心,好於中道實相禪法。在於閑靜處,是修定之處。修攝其心,是修定要門。」在閑靜處,心專注一境,心不散亂也不昏沉,平等持心,而入禪定。
最後佛告訴文殊師利,前面十種戒法,離十惱亂,後一是修定,以此戒定二門,成就前面經文所說:「柔和善順而不卒暴,心亦不驚。」這都是有戒定力的緣故。以上說明菩薩的初親近處。
(二)第二親近處:《法華經要解》說:「初親近處以戒定為體,第二親近處以觀智為體,所以融前戒定,使圓契實相,乃成妙行。」第二親近處以觀智為體,這是理行,以融合初親近處之事行,而達理事圓融之妙行。這分為三段:
第一段經文:「復次,菩薩摩訶薩,觀一切法空。」
這是總標境智。《法華經會義》說:這「觀」是指中道觀智,今菩薩初心修觀,便以中道觀智,遠離空有二邊,而觀一切法實相。一切法是指十法界境,十法界包括聲聞、緣覺、菩薩、佛等四聖法界,及天、人、阿修羅、地獄、餓鬼、畜生等六凡法界。一切法空之「空」,是指真空,亦即觀十法界皆是真空實相,所謂真空是空而不空,而有一切妙用,此空不是斷空;實相無相,無一切生滅相才是實相。
第二段經文:「如實相,不顛倒、不動、不退、不轉。如虛空無所有性,一切語言道斷,不生、不出、不起、無名、無相,實無所有,無量、無邊、無礙、無障。」
以上經文說明,所觀十法界之實相境。「如實相」:此中道智,觀一切法畢竟皆是真空實相,實相是無一切虛妄相。「不顛倒」:此實相之體,離凡夫之四顛倒,也離二乘之四顛倒。凡夫四顛倒:無常計常,無樂計樂,無我計我,不淨計淨。二乘之四顛倒:常計無常,樂計無樂,我計無我,淨計不淨。離此凡夫二乘之八倒,而了知涅槃常樂我淨四德。又不為分段、變異二死所動,故說「不動」。心心寂滅,自然流入薩婆若大智海,故「不退」。真空實相是平等法界,不是凡夫的輪轉生死,也不是二乘的轉凡成聖,平等不二,故說「不轉」。
此真空譬喻如虛空之無所有性,《維摩詰經》說:「諸法究竟無所有,是空義。」此真空是「一切語言道斷」,言說所不能及。一切法皆因緣和合而生,此真空非因緣法,故說「不生」。若有內有外,則有出,性空無內外,遍一切處,故說「不出」。一切法緣生則為起,性空非緣生法,故說「不起」。一切法皆隨緣假立名稱,性空無形無相,故「無名無相」。又性空乃一法不立,空諸所有,故說「實無所有」。空性在空間上是橫遍十方,時間上是豎窮三際,故說「無量」。遠離有無、斷常二邊,故說「無邊」。空性為一切萬法之體,遍一切法,故說「無礙無障」。以上經文雖有多句敍說真空實相,總而言之,是以中道正智,觀實相妙理,智與理相應,隨順於大乘,究竟入佛乘。
第三段經文:「但以因緣有,從顛倒生,故說。常樂觀如是法相,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二親近處。」
以上經文是總結第二親近處之觀慧。一切法但以顛倒迷惑因緣,而有生生滅滅。若能了知因緣之性,其體是空,無相無所有,如是破顛倒執著,恢復本覺,不生不滅,即是涅槃。顛倒迷惑生死是六凡法界,破除顛倒迷惑因緣之涅槃寂靜是四聖法界,如是而有十法界生死涅槃等一切法可說。究竟來說,十法界一切法畢竟空寂,故前面經文說是「如實相,不動不退,無所有性,不生不出…無礙無障」等。菩薩常樂於如是修習中道實相觀慧,是名菩薩第二親近處。
三、總結行處親近處:
以下佛以偈頌總結,唯有具此行處及親近處二處,能安樂說法,餘處不能:「爾時世尊,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:若有菩薩,於後惡世,無怖畏心,欲說是經,應入行處,及親近處。…以此二處,能安樂說。」
以下佛又以偈頌,重說行處及親近處之要義,先說明行處:經文:「又復不行,上中下法,有為無為,實不實法。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,不得諸法,不知不見,是則名為,菩薩行處。」解釋如下:
「又復不行」:不行是無能行的我,及所行的法,如是我法二空,行無所行,故說不行。以下經文即不行之法:
「上中下法」:即菩薩、緣覺、聲聞等三乘教法,以法空故,於此三乘教法,不起分別,行無所行,離一切法愛,才是真行,故說不行「上中下法」。
《維摩詰經》:「妙臂菩薩曰:菩薩心聲聞心為二,觀心相空,如幻化者,無菩薩心,無聲聞心,是為入不二法門。」菩薩六度心行於利他,聲聞四諦心行於自我了脫生死,若智者究竟了知,此二心皆因緣法,其體是空,如幻如化,皆不可得,故說入不二法門,不行菩薩聲聞二法分別。
「有為無為」:有為法是指以我執心,於諸法取相造作,取相造作即是執著,而有能為的我及所為的法,如是即有我法二執,故有為法是生滅法。無為法是指以無我心,不於諸法取相造作,而無能為的我及所為的法,如是我法二執俱空,故無為法是不生滅法。佛說無為法以破眾生有為法之執取,當有為法已破除,無為法亦不存,有如以藥除病,病除藥捨,若執藥反成病。如是心中無「有為無為」之分別,心如虛空,自在無礙,故說不行「有為無為」。
《華嚴經疏鈔》引用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:「須菩提白佛言:是法平等,為是有為?為是無為?佛言:非有為法,非無為法。何以故?離有為法,無為法不可得;離無為法,有為法不可得。須菩提,是有為性、無為性,是二法不合不散。」
以上說明,於平等法中,無「有為無為」之分別,何以故?無為法是於有為的造作中,覺知無有能造作的我及所造作的法,故說「離有為法,無為法不可得」。又有為法之體性是性空無為,然隨緣造作取著而成有為法,故說「離無為法,有為法不可得」。故有為法與無為法,不一不異,不合不散,法性平等無二,不應分別有為法及無為法,故說不行「有為無為」。
「實不實法」:無為法名實法,真實不變異故。有為法名不實法,隨因緣和合而有生滅變異故。以法空故,實法與不實法,二法平等,皆行而不行,二邊悉遠離,而入中道實相。《法華經會義》說:「今皆不行者,由觀諸法如實相,則有為亦實相,非復有為;無為亦實相,非復無為。」這是說,由觀一切法空,有為無為兩邊皆性空,故不行「實不實法」,無二邊分別,一切法皆是實相。
「亦不分別,是男是女」:如何破除對女相、男相的執取?《大寶積經、文殊師利普門會》佛頌言修女相三昧:「四大假為女,其中無所有,凡夫迷惑心,執取以為實。女人如幻化,愚者不能了,妄見女相故,生於染著心,譬如幻化女,而非實女人,無智者迷惑,便生於欲想。如是了知已,一切女無相,此相皆寂靜,是名女三昧。」一切女相,是以地水風火四大聚合,而成就女相。故女相是因緣所生法,並無實體,是幻化相,體性空無所有,並無實女人。但凡夫無智,執以為實有,生起染著心,起愛欲想。若能觀修女相是幻化相,不住女相,見而無見,則見女相皆是寂靜相,心不動不起,是名女相三昧。
佛頌言修男相三昧:「自謂是男子,見彼為女人,由斯分別心,而生於欲想,心相不可得,由妄分別故,於身起男想。是中實無男,我說如陽焰,知男相寂靜,是名男三昧。」男眾見自身以為是男相,並分別女眾為女相,由此虛妄分別心,而產生男女情欲想。此欲心本無有,因心性本空寂不可得。故本無實男相,由妄分別而有男相,這有如陽焰,遠見以為是水,近看才知是幻相,空無所有。若能觀修男相是虛幻相,見相離相,則見男相是寂靜相,心不動不起,是名男相三昧。
「不得諸法,不知不見」:一切法以法空故,常自寂滅相,故不得諸法。《萬善同歸集》說:「若心不起,外境常虛;了境性空,其心自寂」:若以定慧力,安住心不動不起,則外境亦空虛而不動不起,無有一法可得,故不得諸法。若能了達外境,皆因緣和合而生,體性空寂,則自心亦寂靜,不生分別知見,故說「不知不見」。如是所觀之境,無諸法可得;能觀之智,亦不動不起,空寂無知,則境智雙寂,無智亦無得,能所雙忘。以上皆是說明「菩薩行處」。
佛又以偈頌重說「親近處」之要義,這分為二段:
第一段經文:「一切諸法,空無所有,無有常住,亦無起滅,是名智者,所親近處。」
以上經文涵義:世出世間一切諸法,體性畢竟空寂無所有,一切法空,故「一切諸法,空無所有」。又以心性不變隨緣,能生萬法,故「無有常住」,這是不住真諦;雖隨緣生萬法,然體性不生不滅,故「亦無起滅」,這是不住俗諦。如是雙寂真俗二諦,二邊不住,正顯中道,這是智者所親近處。
第二段經文:「顛倒分別,諸法有無,是實非實,是生非生。在於閒處,修攝其心,安住不動,如須彌山。觀一切法,皆無所有,猶如虛空,無有堅固,不生不出,不動不退,常住一相,是名近處。若有比丘,於我滅後,入是行處,及親近處,說斯經時,無有怯弱。…文殊師利,是名菩薩,安住初法,能於後世,說法華經。」
以上說明,若以無分別智之平等正觀,觀察一切法空,不虛妄分別「諸法有無,是實非實,是生非生」,能如是正觀,則一道清淨,所見全是平等一心。若是顛倒分別,妄計有無等,這都是情識分別心,全是生滅法。
前面是觀慧,以下修禪定。何以要定慧齊修?清涼國師《大華嚴經略策》說:「禪非智,無以窮其寂;智非禪,無以深其照。故寂智雙流,方成佛果。」禪定若無智慧觀照力,破除煩惱及諸見惑障礙,則禪定只是暫時止息妄想,無法窮盡寂定力,至不動地。而智慧若無禪定力安止妄想流動,使心安住一處,則有如風中之燭光,東西飄搖,亦無法深照心性源底,照明諸法實相。故唯有定慧雙行,寂而常照,照而常寂,寂照合一,方成無上佛果。
修禪定要於空閑寂靜處,收攝妄念,使心專注一境,安住不動,如須彌山。再以正觀,觀察諸法,空無所有,猶如虛空,並没有堅固不通的滯礙,不生不出無來去,安住不動轉,全是常住一相,無有種種差別相,一相無相,一切法畢竟空寂,這是菩薩修學的親近處。
有人問說,前面經文行處及親近處,皆是說明一切法空,這有何不同?《法華經會義》說:「說有廣略,理無淺深。」故行處是略說,親近處是廣說,然所說一切法空之理,並無淺深之別。
總之,菩薩修身安樂行之行處及親近處,外有戒律事行,故無律儀過失,內則定慧齊修,人法二空,離諸取著,說法無礙,自利利他,心不怯弱,故名安樂行。以上壹、身安樂行,說明完畢。
貳、口安樂行:
經文:「又文殊師利,如來滅後,於末法中,欲說是經,應住安樂行。若口宣說,若讀經時,不樂說人及經典過。亦不輕慢諸餘法師,不說他人好惡長短。於聲聞人,亦不稱名說其過惡,亦不稱名讚歎其美,又亦不生怨嫌之心。善修如是安樂心故,諸有聽者,不逆其意。有所難問,不以小乘法答,但以大乘而為解說,令得一切種智。」
何以不說他人及經典之過?《法華經會義》解釋說:若好說他人過失,如揚起糞穢,自薰薰他,自他皆受損惱,非安樂行。又宣說法華經圓教大法的人,不說別餘教法之過,因眾生根機利鈍不同,故須權法與實法並行,有如蜂蜜,中間及旁邊之蜜,全是甜味,皆益眾生。也不輕慢說權法的法師,因佛尚以異方便,助顯第一義,故不可自恃圓教,而輕權教之法師。亦不說己長,毀他之短,虛己常謙下,不自驕慢。對聲聞人,不指名說其過,使他退心,亦不歎其美德,使他滯於小果。
「又亦不生怨嫌之心」,《法華經會義》解釋說:「若謂彼人彼法妨害我道,即是怨心。若謂彼人彼法鄙劣,即是嫌心。」故不說他人之過,即能防止怨嫌之心,以弘護大法之人,亦要謹慎口業心念。又對所有聞法聽眾,應隨順機宜,方便說法,不拂逆其意。聽者若有疑問,說法者不可以小乘法答,但以大乘法為之解說,使其契悟中道實相之一切種智。如是善修口業,而得口安樂行。
以下佛又以偈頌,重宣口安樂行,這分為三段:
第一段頌文,是說明方便行:「爾時世尊,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:菩薩常樂,安穩說法。於清淨地,而施床座,以油塗身,澡浴塵穢,若新淨衣,內外俱淨。安處法座,隨問為說。若有比丘,及比丘尼,諸優婆塞,及優婆夷,國王王子,羣臣士民,以微妙義,和顏為說。若有難問,隨義而答。因緣譬喻,敷演分別,以是方便,皆使發心,漸漸增益,入於佛道。」
以上說明安穩說法之道。說法者,身內外俱淨,和顏悅意為眾生說微妙法。隨義而答,但依於義而說,不談個人好惡。「因緣譬喻,敷演分別,以是方便,皆使發心。」這說明佛陀說法的兩大方便,即是因緣法與譬喻法,如《法華經》藥草喻品說:「以諸因緣,種種譬喻,開示佛道,是我方便,諸佛亦然。」故以因緣法說明十法界的因緣生起與果報,並使眾生領會「緣生性空」之理,如是照有照空,空有不二,而契會中道實相妙理。又於甚深法以譬喻方便而說,使眾生易於契悟。如《法華經》說:「諸有智者,以譬喻得解。」《楞嚴經》也說:「諸有智者,要以譬喻,而得開悟。」故佛法是善用譬喻者,假藉淺近之事,妙說甚深法要,開曉令悟。
第二段頌文,是說明離過行:「除懶惰意,及懈怠想,離諸憂惱,慈心說法。晝夜常說,無上道教,以諸因緣,無量譬喻,開示眾生,咸令歡喜。衣服臥具,飲食醫藥,而於其中,無所希望,但一心念,說法因緣,願成佛道,令眾亦爾,是則大利,安樂供養。」
以上說明,晝夜常說法,乃是弘法之心無間斷,所志在弘法,不求衣服、飲食、臥具、醫藥等四事供養,只一心念,說法因緣,令大眾皆成佛道,如是以說法供養才是大利。
第三段頌文,是總結口安樂行之果:「我滅度後,若有丘比,能演說斯,妙法華經,心無嫉恚,諸惱障礙,亦無憂愁,及駡詈者,又無怖畏,如刀杖等,亦無擯出,安住忍故。智者如是,善修其心,能住安樂,如我上說,其人功德,千萬億劫,算數譬喻,說不能盡。」
以上說明,以安住忍故,能除內外一切煩惱障礙,如是善修其心,能住安樂,以此說法,則功德無量。以上口安樂行說明完畢。
參、意安樂行:
經文:「又文殊師利,菩薩摩訶薩,於後末世,法欲滅時,受持讀誦,斯經典者,無懷嫉妒諂誑之心,亦勿輕駡學佛道者,求其長短。若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,求聲聞者、求辟支佛者,求菩薩道者,無得惱之,令其疑悔,語其人言:汝等去道甚遠,終不能得一切種智。所以者何?汝是放逸之人,於道懈怠故。又亦不應戲論諸法,有所諍競。當於一切眾生,起大悲想;於諸如來,起慈父想;於諸菩薩,起大師想;於十方諸大菩薩,常應深心恭敬禮拜;於一切眾生,平等說法,以順法故,不多不少,乃至深愛法者,亦不為多說。」
先說明一、止行,分為四種:
(一)不嫉妒諂誑:嫉妒是不耐他榮;諂是諂媚奉承,以求取喜歡;誑是詐現有德,以圖利養。此等之心,皆是背道之行,故須對治棄捨。
(二)不輕罵學佛道者:以既發心學佛道,即是未來之佛,今縱有煩惱習氣,但取其長以自益,勿求其短,而使惱心。
(三)不惱亂求道者:不自恃圓解,而駡學三乘者去道甚遠,不能得佛智;也不以自己稍有行門功夫,而駡他人放逸懈怠。以上皆使求道者心生疑悔,故是惱亂行人,過失不小。
(四)不諍競:不於義理解釋上起諍競,以言語嘲弄輕蔑他人,名言戲論,諍競高下,皆是濁亂心神,無益修道。以上四種皆非安樂行,故應止息。
二、次修觀行,起慈悲觀,亦有四種:
(一)大悲想:於一切眾生起大悲想,而思濟度,則對眾生無嫉妒傷害之心。
(二)慈父想:於諸如來起生我法身之慈父想,而學佛道者,即是未來佛,豈能對他輕駡,求其長短。
(三)大師想:於諸菩薩起傳授大法的大師想,而佛之三乘弟子,皆能教化眾生,無非菩薩,故應深心禮敬,豈能惱亂而使其疑悔。
(四)平等說法:對眾生平等說法,平等則無偏執,不起諍競。以順法故,說法不多不少,考量眾生根機利鈍而為說法,若多說,以其不堪領解,無實益,故不多說。
以下佛又以偈頌,重宣意安樂行:「若欲說是經,當捨嫉恚慢,諂誑邪偽心,常修質直行,不輕蔑於人,亦不戲論法,不令他疑悔,云汝不得佛。是佛子說法,常柔和能忍,慈悲於一切,不生懈怠心。十方大菩薩,愍眾故行道,應生恭敬心,是則我大師。於諸佛世尊,生無上父想。破於憍慢心,說法無障礙。第三法如是,智者應守護,一心安樂行,無量眾所敬。」
如以上頌文所說,修習質樸正直的法行,棄捨嫉妒、瞋恚、憍慢、諂曲、欺誑、邪偽之心。對一切眾生,起大悲想,欲救拔其苦;對菩薩起大師想,應生恭敬心;對諸佛世尊,起無上慈父想。如是修能破除我慢心,說法無障礙。如是一心修安樂行,自然為無量眾生所敬重。以上意安樂行,說明完畢。
肆、慈悲安樂行:
經文:「又文殊師利,菩薩摩訶薩,於後末世,法欲滅時,有持是法華經者,於在家出家人中,生大慈心,於非菩薩人中,生大悲心,應作是念:如是之人,則為大失,如來方便隨宜說法,不聞不知不覺,不問不信不解。其人雖不問不信不解是經,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,隨在何地,以神通力、智慧力,引之令得住是法中。文殊師利,是菩薩摩訶薩,於如來滅後,有成就此第四法者,說是法時,無有過失。」
於末法時期,若有菩薩持此法華經者,對於已發三乘出世心者,雖已發心而未出三界的在家人,或已斷見思惑而出三界的出家人,起大慈心,欲給與悟入佛道之樂。對於未發道心的四生六道之非菩薩人,則起大悲心,欲拔其三界生死苦。
此菩薩作是念:以上未發道心的非菩薩人,於如來方便,隨眾生機宜而說的三乘權法,不聞、不知、不覺,故無三乘的聞思修三慧;而已發三乘出世心之在家出家菩薩人,對法華經的一乘實法,不問、不信、不解,故無一乘的聞思修三慧,這皆是迷本覺,而為界內界外之迷惑,故興起慈悲誓願,在得無上正等正覺時,欲以神通智慧力,為實施權,開權顯實,引導令入一乘實相妙法中,同成無上正覺。以上第四慈悲安樂行,說明完畢。
伍、佛讚歎法華經功德:
經文:「文殊師利,如來亦復如是,以禪定智慧力,得法國土,王於三界,而諸魔王不肯順伏。如來賢聖諸將,與之共戰,其有功者,心亦歡喜。於四眾中,為說諸經,令其心悅,賜以禪定、解脫、無漏根力,諸法之財;又後賜與涅槃之城,言得滅度,引導其心,令皆歡喜,而不為說是法華經。」
以上說明,如來以禪定福德莊嚴解脫德,智慧莊嚴般若德,而窮證諸法實相之法身德,而為三界法王,於一切法皆得自在。而眾生五陰煩惱等魔,障礙化導,不肯順伏,故如來遣派大小乘之賢聖法將,與諸魔共戰,其有破魔軍者,佛亦歡喜。於是佛便為出家在家四眾弟子,方便說諸經,令其心生喜悅,並給與禪定、解脫及無漏五根五力等諸法聖財,使他們不墮於生死地,又開示小乘之涅槃化城,權說他們已得度,以誘導其心,漸次走向大乘,但不說這一佛乘實法的妙法華經,因為諸弟子根機尚未成熟。
以下經文又譬喻說:「文殊師利,如轉輪王,見諸兵眾,有大功者,心甚歡喜。以此難信之珠,久在髻中,不妄與人,而今與之。」 《法華經會義》解釋說:轉輪聖王髪髻中的圓明如意珠王,譬喻中道實相之智,體具足三德,圓是法身德,明是般若德,如意是解脫德。此寶珠在轉輪王頂,臣下未曾見,這是譬喻一乘實法,唯佛獨證,非器不傳,故說久在髻中,不妄與人。而轉輪王對破敵有大功者,才授與髻中寶珠,這是譬喻大根器之人,於破除諸惑,成就大智的因緣已成熟,故今開權顯實,授與直成佛道的一乘實法。
最後,佛讚歎此法華經,是如來第一之說,末後賜與。經文說:「如來亦復如是,於三界中為大法王,以法教化一切眾生。見賢聖軍,與五陰魔、煩惱魔、死魔共戰,有大功勲,滅三毒,出三界、破魔網,爾時如來亦大歡喜。此法華經,能令眾生至一切智,一切世間,多怨難信,先所未說,而今說之。文殊師利,此法華經,是諸如來第一之說,於諸說中最為甚深,末後賜與。文殊師利,此法華經,諸佛如來祕密之藏,於諸經中,最在其上,長夜守護,不妄宣說,始於今日,乃與汝等而敷演之。」
以上說明,如來於三界中示現成佛,先教小乘弟子四聖諦出世道,破三界內之五陰魔、煩惱魔、天魔、死魔等四魔,使他們除滅三毒,出三界分段生死。爾時如來雖亦大歡喜,然這能使眾生成就佛一切種智的法華經,因弟子根機尚未成熟,故久默此法,不輕易宣說。至弟子根機已成熟,才於末後靈山會上,打開祕密寶藏,宣說諸經中最在其上的法華經,傳授此甚深第一法門,令一切眾生皆能成就佛道的一乘實法,可謂末後賜與。
佛又以偈頌,總結修安樂行品的功德:「我滅度後,求佛道者,欲得安穩,演說斯經,應當親近,如是四法。讀是經者,常無憂惱,又無病痛,顏色鮮白,不生貧窮,卑賤醜陋。眾生樂見,如慕賢聖,天諸童子,以為給使。刀杖不加,毒不能害,若人惡駡,口則閉塞。遊行無畏,如師子王,智慧光明,如日之照…若後惡世中,說是第一法,是人得大利,如上諸功德。」
佛讚歎修習此安樂行之四法:身安樂行、口安樂行、意安樂行、慈悲安樂行,能得以上經文所說諸功德。這樣遊行世間說法,如師子王,無所畏懼,具足智慧光明,廣大勝解,如日麗中天,普照一切,給于眾生一切出世法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