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諸法法性,無有二相:
這分為三段作解釋:
第一段經文:「文殊師利言:佛雖說法,不以二相,何以故?如來性無二故,雖有所說而無二。梵天言:若一切法無二,其誰為二?文殊師利言:凡夫貪著我故,分別二耳。不二者,法性終不為二,雖種種分別為二,然其實際無有二相。」
以上說明,佛雖廣說無量法門,有種種諸法相差別,這是為對治不同根機眾生之煩惱而說之方便法,若破除諸煩惱妄想已,導歸契入諸法之法性,則是性空無二。如是眾生性、如來性,同歸無二之真如法性,全是一真法界,無有差別相。梵天問說,若一切法之法性本無二,是誰分別有二呢?文殊答說:是凡夫以其我執,對境起分別,而有能所分別,如是有能所二法分別,即產生無量法相差別。若有分別則起愛憎取捨,造有漏業,隨業流轉生死。若能契入法性實際無有二相,不起分別,即無有生滅流轉。
第二段經文:「梵天言:云何識無二法?文殊師利言:若無二可識,則非無二,所以者何?無二相者,不可識也。梵天,二即是識業,不可識法佛所說也。是法不爾如所說,何以故?是法無文字故。」
梵天又問:如何識知無二?所謂識是指分別為識,不分別為智。梵天問如何識知無二之法性呢?文殊答說:若有無二可分別識知,則已不是真實之無二。無二相之法性,不可以識心分別了知。凡夫之有二分別,這是生滅了別識心所起的作用,此識心不能了知佛所說法性。佛所說法性是不可分別,法性是無文字,所謂「總持無文字」,故前面經文曾說:「說法者,無說無示;聽法者,無聞無得。」只能將佛所說聖言量,默契於心,以心印心,心心相印,而契入無二法性。
第三段經文:「梵天言:誰能聽如來如是法? (文殊)答言:不漏六塵者。梵天言:誰能知是法?答言:無識,無分別,無諍訟者。梵天言:云何比丘名多諍訟?答言:是好是惡,此名諍訟;是理是非理,此名諍訟;是垢是淨,此名是諍訟;是善是不善,此名諍訟;是持戒是毀戒,此名諍訟;是應作是不應作,此名諍訟。梵天,若於法中有高下心,貪著取受,皆是諍訟,佛所說法無有諍訟。」
梵天問:誰能真實聽聞如來所說無二之妙法呢?文殊師利答說:若能不分別六塵,不為六塵所迷所轉,不起愛憎取捨者,能聽聞如是法。又問:誰能了知是法?文殊答說:無分別之識,於諸法不起分別,而無諍訟者。什麼叫諍訟呢?文殊答說:分別諸法好惡之相;分別是理或非理;分別是污垢或清淨之相;分別是善或非善之相;分別是持戒或破戒之相;分別是應作或不應作之相,以上皆是以分別心,取相分別高下而有諸受,而不知無二之法性,故起諍訟,心動亂而不安定。若是佛所說法,全無識心作分別,無分別才是智,萬法全歸一真如法性。
二、隨學佛語佛教:
經文:「梵天言:云何比丘隨佛語隨佛教?(文殊)答言:若比丘稱讚毀辱,其心不動,是名隨佛教。若比丘不隨文字語言,是名隨佛教。又比丘滅一切諸相,是名隨佛教。不違於義,是名隨佛語。若比丘守護於法,是名隨佛教。梵天言:云何比丘能守護法。答言:若比丘不逆平等,不壞法性,是名能守護。」
梵天又問:修道比丘如何隨學佛語佛教?文殊師利答說:若比丘遇稱讚之順境,或遇毀罵侮辱之逆境,其心不受不動,不隨境轉,是名隨佛教。若比丘依義不依語,不執著語言文字相,是名隨佛教。又比丘能寂滅諸相,於一切相不動不起,無有一法相可得,是名隨佛教。若比丘不違背佛教授之真實義,是名隨佛語。若比丘守護佛法,使佛法常住世間,是名隨佛教。梵天問:比丘如何守護佛法?文殊答說:若比丘不住於空有兩邊,不違背平等性,能隨順不二之法性,不起虛妄分別,是名能守護佛法。
三、誰是樂人:
經文:「梵天言:誰為樂人?(文殊)答言:無我無我所者。」
梵天問:誰是真正快樂之人?文殊師利答說:無有我執,及我執所對應之我所(法執)者,若能如是無我(我空)及無我所(法空),我法二空,離諸我執及法執繫縛,是名大自在安樂者。
凡夫皆認為身心中有一能作主宰決定的我,而我能擁有愈多財色名食睡五欲(我所),即是世間快樂之人。佛法認為若有主宰的我,何以自己不能主宰不老病死呢?何以不能主宰世間的無常呢?實際上眾生是受善惡業力所主宰,並沒有主宰的我存在,此「我」只是妄想心所揑造出來的虛妄之我,非真實有我,性空無我才是真實大自在之我。若有我執即會生起諸煩惱,無我無我所,才不為煩惱生死所繫縛,才稱為大自在之樂人。
四、誰為解脫得度:
經文:「梵天言:誰為得度?(文殊)答言:不住生死,不住涅槃者。」
梵天問:誰是得度生死之人?文殊師利說:凡夫住於實有,認為六塵皆真實有,故起愛憎取捨心,而造生死有漏業,故流轉三界之分段生死。二乘者,怖畏生死,修空取證涅槃之無有生死,故停滯住於偏空涅槃,灰身滅智,功德智慧不俱足,只成自了漢,未得大自在。
大乘學者,了知生死與涅槃猶如空華,皆不可得。本經中,文殊菩薩曾說:「諸佛世尊,不得生死,不得涅槃。佛諸弟子得解脫者,亦不得生死,不得涅槃。所以者何?是涅槃是生死,但假名字有言說耳。」凡夫妄執有生死,故佛假名說涅槃不生不死,以引導眾生離開生死此岸。若悟實相,性空中無生死此岸,亦無涅槃彼岸,不來亦不去,生死與涅槃皆不可得,故生死涅槃皆是方便權說之假名字語言。
《圓覺經》也說:「生死涅槃,猶如昨夢……如昨夢故,當知生死及與涅槃,無起無滅,無來無去。」此意謂:若以般若眼觀生死與涅槃,皆因緣所生法,體性是空,了不可得,猶如夢境,夢中雖有,醒時了不可得。故生死與涅槃,皆無起無滅,無來無去,體性空寂,而不可得。故修大乘者,不住實有執,則無凡夫之六道生死;亦不住涅槃,故無二乘滯寂偏空涅槃,而能自在出入生死涅槃,不來不去,於眾生界廣度有情,這才是大解脫者。
五、何謂煩惱漏盡:
經文:「梵天言:漏盡比丘盡何事耶?(文殊)答言:若有所盡,不名漏盡,知諸漏空相,隨如是知,名為漏盡。」
梵天問:漏盡比丘是斷盡何事?漏是指煩惱,若有煩惱,則使眾生漏落生死地。如何斷盡煩惱呢?文殊答說:若認為煩惱是真實有,自己修戒定慧以斷盡煩惱,如是有能所分別,有能斷煩惱的我,及所斷的煩惱,則不名真實斷盡煩惱,只是暫時降伏煩惱。真實斷煩惱者,了知煩惱是遇順逆境因緣,而起貪瞋癡諸煩惱,煩惱既然是因緣法,緣起性空,故煩惱本空,並無有真實煩惱可斷,如是了知煩惱性空,才真實斷盡煩惱。
六、誰為入聖道:
經文:「梵天言:誰為入聖道?(文殊)答言:知一切有為法,無所從來,無所從去,則為入道。」
梵天問:誰為入聖道者?文殊答說:能從一切有為法的造作中,了知一切有為法,皆是因緣所生,緣生無自性,體性是空,故一切有為法,本是空寂無相,故無所從來,無所從去,不來不去,無生無起無滅。如是由有為法而契入不生不滅之無為法,即是入聖道之人。若是於有為法的造作中,認為有真實的造作者,這是我執,認為有真實的所造作諸法,這是法執,如是我法二執生起,為二執所繫縛,不能了知我空法空,則非入聖道者,而是有漏之生死凡夫。
七、如何名為修道:
經文:「梵天言:云何名修道?(文殊)答言:若不分別是法是非法,離於二相,名為修道。以是道,求一切法不得,是名為道。是道不令人離生死至涅槃,所以者何?不離不至乃名聖道。」
梵天問:如何名為修道?文殊答說:若不分別是好是惡;是理是非理;不分別是有為法、無為法;不分別是世間法、出世間法;不分別是有漏法、無漏法等二邊對待法,於一切法不作二相分別,是名修道。
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說:「若色如相,乃至一切種智如相,皆是一如,無二無別。」若以般若正觀,觀察世間之色受想行識五蘊,乃至出世間之一切種智,皆是緣起性空,同一真如法性,不作取相分別,皆不二不異。《心經》也說: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。」色性即是空性,同一如來藏性,無有二相分別,作如是觀者,是名修道。
觀修如是真如一心,一切法無有分別,既然無有差別,全是一相無相,故一切法不可得,此不可得空即是道。修此聖道不令人離生死至涅槃,因一切法不可得,豈有生死與涅槃可得?生死與涅槃只是佛度眾生的方便權法之假名,實際上生死與涅槃全是一際一心,不來不去,故說不離不至,名為聖道。
八、如何是歸依三寶:
經文:「爾時有摩訶羅梵天子名曰等行,問文殊師利:何謂優婆塞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?答言:若優婆塞不以色見佛,不以受想行識見佛,是名歸依佛。若優婆塞於法無所分別,亦不行非法,是名歸依法。若優婆塞不離有為法,見無為法;不離無為法,見有為法,是名歸依僧。」
等行天子問:在家眾如何歸依三寶?一般初歸依三寶者,是歸依有相的住持三寶,以下文殊師利所說全是歸依無相的理體三寶。文殊師利說:若在家眾不以見有相的佛為歸依佛,而是歸依無相不生不滅,常住的法身佛,是名歸依佛寶。又在家眾能於一切法無所分別,行於平等一心,但亦不行違背正法的非法,是名歸依法寶。又在家眾能於有為法的造作中,了知有為法是因緣法的和合,並無能造作的我,及所造作的法,如是能所二空,全是無相一心,無有分別,即是「不離有為法,見無為法」。又無為法性空中,隨染淨因緣,而造作生出千差萬別的有為法,故說「不離無為法,見有為法」。若在家眾能如是了達事理不二,是名歸依僧寶。
九、慧眼見何法:
經文:「(梵天)問:慧眼為見何法?(文殊)答言:若有所見不名慧眼,慧眼不見有為法,不見無為法,所以者何?有為法皆虛妄分別,無虛妄分別,是名慧眼。無為法空無所有,過諸眼道,是故慧眼亦不見無為法。」
梵天問:般若智慧眼見何種法?凡夫肉眼皆有所見,而般若慧眼見何種法呢?文殊答說:若有所見則不名慧眼,慧眼不見一切法,於一切法皆見而無見,這才是慧眼。何以如此說呢?一切法可略分有為法及無為法二大類,就有為法來說:有為法是指有能造作的我,及所造作的法,故有為法皆是因緣和合造作中而成就。有為法既然是因緣造作法,緣會則生,緣散則別離而滅,故有為法皆隨因緣而生滅,皆是虛妄法,故慧眼不見有為法為真實有,故見而無見,不作虛妄分別,所以慧眼不見有為法。
慧眼亦不見無為法,因無為法無能造作的我,無所造作的法,我法二空,空無所有,無為法既然是性空無相,豈有所見?故慧眼亦不見無為法。慧眼既然不見有為法,亦不見無為法,故慧眼不見一切法,於一切法見而無見,不作虛妄分別,這才是真見,才見真實相,方是般若慧眼。
十、得無生法,名為得道:
經文:「(梵天)問:得何法故名為得道?文殊師利言:若法不自生,不他生,亦不眾緣生,從本已來常無有生,得是法故,說名得道。」梵天問:得何種法,名為得道?文殊師利所答甚深甚深,這分為四句作解釋:
若法不自生:諸法不是自性所生,自性非因緣和合法,是常住不變異,諸法若是自性所生,則諸法亦無有變異,然實際不然。《大般涅槃經》說:「若自性者,笑應常笑,啼(哭)應常啼,不應一笑一啼,若一笑一啼,當知一切悉從因緣,是故不應說一切法有自性故,不從因緣。」以上說明,若法有自性,從自性所生,則笑之自性,是一直生出笑,哭之自性,是一直生出哭,不應有時生笑,有時啼哭。如小孩哭時,給他糖菓吃,以此因緣,小孩轉哭為笑。又小孩笑時,責罵此小孩,以此因緣,小孩轉笑為哭。故一切法無有自性,既然一切法無有自性,故不是從自性生出一切法,而是從因緣和合而生。
又如瞋恨心亦無自性,不是自性所生。如果瞋恨心是從自性所生,則一切時應常生起瞋恨心,不做改變,然實際不然。如別人不以逆緣刺激,或別人以言語讚美他,或給與利益時,此人心中並不會生起瞋恨心,反而生起歡喜心。故一切法不自生,是因緣所生。
不他生:他生是指諸法的生起,完全由外緣的他法所決定,自
心完全沒有作用,但實際不然。如瞋恨心雖是外緣的刺激,如別人的責罵或傷害所生起,但如果責罵或傷害聖人,聖者因內心的寂定力及慧照力,了知一切法如夢如幻,不見有傷害者,不見有被傷害之人,故聖者以其內心聖道的力量,雖受外在逆緣的刺激,他並不生起瞋恨心,故諸法是他生之說,這並非事實。
亦不眾緣生:眾緣生是指自他眾緣和合,而有一自性的法出生,事實上此亦不然。如以瞋恨心來說,若自己內心無瞋恨心自性,外緣的他亦無瞋恨心自性,兩者合起來,豈會有瞋恨心自性生起?猶如兩個瞎子,合起來不會成為一個明眼人。又如兩粒沙合起來,也不會成為一粒米可煮為食,因兩粒沙皆無米的自性,故合起來亦無米的自性。所以不會眾緣和合,而有真實不變的自性法生起,這只是緣生的幻有幻相。
有人問說:佛法不是說因緣和合而生一切法嗎?若依世俗諦,諸法因緣和合而生,若依真諦(勝義諦),一切法本來無生。當知,因緣和合而生者,皆是虛妄生,並不是真實有生,故《楞嚴經》說:「因緣和合,虛妄有生;因緣別離,虛妄名滅。」若因緣和合有生,即會隨因緣別離而壞滅,故因緣和合所生是虛妄生,並不是真實有生,故說本來無生。
法藏大師《華嚴經義海百門》說:「經云:因緣故法生,因緣故法滅,由生時是無性生,由滅時是無性滅,以無性故,生即不生,滅亦不滅。」以上說明,由因緣和合所生法,只是因緣和合時,暫時所現出的幻相,當因緣別離時,亦只是幻相的壞滅,並沒有真實的生滅,這是因為因緣和合所生法,無有自性,自性是空,既然是性空,並不會因眾緣和合而真實有生,所生只是幻相,故生即不生。《三藏法數》說:「無生法忍者,忍可一切諸法,體相本空,畢竟無生。」以智慧心了知諸法,因緣和合所生,故無自性,自性空故,即無所得,以無所得故,一切法無生。
從本以來常無有生,得是法故,說名得道:由以上的諸法不自生,不從他生,亦不眾緣生,而了知一切法本性,本來空寂無生。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說:「佛因般若波羅蜜,得一切法不生,以無所得故。」《大智度論》也說:「無生忍者,乃至微細法不可得,是名無生。」若以般若正觀,觀察一切因緣所生法,從內之身心,及身外之世界,皆是因緣所生的幻有,幻有非真實有,無有一法可得,畢竟空寂無生,故一切法從本以來,常無有生,「得是法故,說名得道」,若了達此無生法,則無有生死,是名出世道人。
龍樹《中論》也說:「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不共不無因,是故知無生。」此偈中之「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」,以上文殊菩薩開示中,皆已破除,而此偈中之「不無因生」,是指諸法的生起皆有其因緣(此就世俗諦而說),不會是無因緣而生起,如瞋心的生起,須有罵人的聲塵、耳根、耳識及分別心,如是四因緣和合,方生起瞋心。如是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無因生等皆破除,故知一切法無生。
以上十條綱目,是文殊師利所說微妙法,以下三條綱目,是佛在本經所開示之殊勝法:
十一、三世等空精進:
經文:「世尊語梵天:若菩薩疾欲受記,應當修習如是牢強精進,謂於諸法不起精進相。世尊,何等是不起相精進?佛言:過去心已滅,未來心未至,現在心無住。若法滅不復更起,若未至即無生相,若無住即住實相。又實相亦無有生,若法無生則無去來今,若無去來今者,則從本已來性常不生,是名三世等空精進,能令菩薩疾得受記。」
六度波羅蜜之精進波羅蜜,能使眾生得無量福慧功德,而佛說不起相精進,亦即三世等空精進,能使菩薩疾得佛授記,故功德更是殊勝。所謂三世等空精進,即心不起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分別,因為過去心已滅,未來心未至,現在心無住,三世心皆不可得,空寂無相,無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法相,如是心即安住實相,而於一切法不動不起,如是三世等空精進修,心是一際平等,與真如法性相應,故菩薩能疾得佛授記。若心未能三世等空精進,則心仍是有相心,久之則生疲累,如謂過去已相當精進,現今可以休息放鬆,以此住相心,則未能精進不懈,甚或退轉,豈是精進修道菩薩之所為?
十二、如何行菩提:
經文:「等行菩薩白佛言:世尊,何謂菩薩行於大乘?爾時世尊以偈答言:菩薩不壞色,發行菩提心,知色即菩提,是名行菩提。愚於陰界入,而欲求菩提,陰界入即是,離是無菩提。若法及非法,不分別為二,亦不得不二,是名行菩提。若二則有為,非二則無為,離是二邊者,是名行菩提。」
等行菩薩問佛,如何行大乘菩提?菩提是覺義,自覺並覺他是大乘菩提,其主要內涵是慈悲與智慧,以下佛回答之菩提行,著重在智慧行方面。這共選取四首偈頌,分為四段作說明:
第一段:佛說發菩提心修菩提行者,並不毀壞色法,「知色即菩提」,他了知色性即空性,亦即菩提性,故《心經》說: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」,色法是因緣所生法,緣生無性,其體是空,故色性即是空性,色空不二,法性皆同一性,既然是同一真如法性,故「菩薩不壞色,發行菩提心。」凡夫認為色法是實有,故色法有生滅及障礙,如牆壁即阻礙進出。二乘則須壞色,滅色才顯空,而不知色空不二。菩薩了知色性即空性,性空故不生不滅,亦無有障礙,故菩薩不為色法所染所障礙,於十方法界色法得大自在,而於色法中自在行菩提。
第二段:「愚於陰界入,而欲求菩提。」無智慧之愚者,染著五陰(五蘊)、十二入、十八界,起愛憎取捨心,造生死有漏業,豈能得菩提?菩薩了知五陰、十二入、十八界等有為法,皆是因緣所生法,皆是幻相,體性皆是空,故不染著陰界入,不起分別取捨心,於陰界入不動不起,照見五蘊皆空,則陰界入當下即是菩提,故「陰界入即是,離是無菩提。」
第三段:「若法及非法,不分別為二,亦不得不二,是名行菩提。」若心不分別世間法、出世間法,有為法、無為法,有漏法、無漏法,不住不分別法及非法等兩邊,兩邊雙泯雙寂,「亦不得不二」,若有不二可得,心仍是法執,若能不二亦不住,一切法皆無所得,如是「應無所住,而生其心」,無住無得而廣修一切善法,「是名行菩提」。
第四段:「若二則有為,非二則無為,離是二邊者,是名行菩提。」若有能造作的我(我執),及所造作的法(法執),如是有「能所」之二分別,則是我法二執之有為法。若無能所的分別,能所不二,我法二執雙寂,則是無為法。「離是二邊者」,若不住有為法,亦不住無為法,空亦空(俱空),才是一心清淨,「是名行菩提」。
十三、如何是名常定者:
佛又頌言:「信解常定法,及寂滅無漏,其心得解脫,故說常定者。自住平等法,以此導眾生,不違平等行,故說常定者。志念常堅固,不忘菩提心,亦能化眾生,故說常定者。常念於諸佛,真實法性身,遠離色身相,故說常定者。常修念於法,如諸法實相,亦無有憶念,故說常定者。」
以上佛說常定五首偈頌,這以五段作說明:
第一段:自心信解寂靜常定法,「及寂滅無漏」,寂滅法是心無一法相可得,故心不動不起謂之寂滅。無漏法是無煩惱法,若了達煩惱是因緣法,是虛妄不實,煩惱本空,而無有煩惱諸漏,得漏盡解脫。《中論》亦說:「業煩惱滅故,名之為解脫;業煩惱非實,入空戲論滅。」若了知業及煩惱皆虛幻,非真實法,即入空得解脫。能常如是修觀行,是名常定者。
第二段:自心安住平等法,不起愛憎取捨分別,並以此平等法教授眾生,心能安住平等寂靜中,不違背平等法性,於一切法常觀不二,不住相分別,是名常定者。
第三段:志心堅固不動不轉,任何順逆境界,皆不忘菩提覺心,亦教導眾生常發起菩提心,上求覺道,下化眾生,使免沈淪,常如是修大悲堅固行,是名常定者。
第四段:常念諸佛法身,橫遍十方,豎通三世,不生不滅,清淨無為而無所不為,隨眾生感,應現十方,具足法身德、般若德、解脫德等三德祕藏,及常樂我淨,大智慧光明等無量無邊功德,這才是佛真實法身,而遠離生滅色身,若能常起觀佛法身功德,是名常定者。
第五段:自心常念於中道實相一心,不住空有二邊,常起智慧覺照,不憶念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之生滅法,觀一切法不可得。若能常起以上五種妙觀,以觀慧正助禪寂,是名常定者,無有出定入定之相,是名深定上定。